养老要公平提高统筹层次

导语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养老保险要“提高统筹层次”,这对老百姓有何影响?小编为您整理了“养老要公平提高统筹层次”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助您。

  人社部社保所所长金维刚表示,提高统筹层次意味着要加快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这将有利于制度的可持续性,更好发挥养老保险互助共济的功能。

  我国在2010年基本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但除北京、陕西、黑龙江等少数地区实行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之外,多数地区的省级统筹是采取省级预算管理方式,提取省级调剂金,没有真正实现完整意义上的省级统筹。

  金维刚介绍说:“由于地区之间存在负担比的差异,缴费压力轻重不一,资金余缺各有不同。全国一半以上的结余资金主要集中在东部几个省市,而一些中西部地区则要靠中央财政提供不同程度的补助资金,来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实现全国统筹,可以扩大调剂范围,逐步改变各地区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与结余不均衡的状况,切实发挥社会保险互助共济的功能。”

  记者了解到,到去年底,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3305亿元,基金支出19847亿元,当期收支结余3458亿元,基金累计结余30626亿元。基金结余看起来不少,但是老百姓常常会听到“某某省养老保险收不抵支”的消息,担心自己的养老金还发不发得出。这主要是因为各地收支状况存在很大差别。

  2015年6月公布的《中国社会保险年度发展报告2014》显示,一些省份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支出大于收入。同时,不少省份有大量结余,其中广东一省的结余就达到5128亿元,北京、江苏、上海、辽宁、山西、四川、浙江、山东等省份的结余也在1000亿元以上。

  此外,不同地区之间养老保险资金状况不同、待遇水平不同,也使养老保险关系在跨省之间转移接续上受到种种制约。金维刚表示,实行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将在全国各地区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基本统一,并根本解决跨地区流动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及其权益保障问题。

  “实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的关键在于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对基本养老金的筹资和支付责任,明确双方的事权与财权相对应,各负其责,共同支撑养老保险制度以及基金的平稳运行。随着全国统筹的实现,将有利于增强养老保险的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促进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金维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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