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电子港澳通行证逗留签注办理指南

  去香港澳门的人很多都是想要逗留一段时间好好游玩的人群,对于鹤壁市民来说,你们知道鹤壁港澳通行证逗留签怎么办理吗?接下来,小编帮大家整理了鹤壁港澳通行证逗留签办理流程,赶紧来看下吧!

办理条件

经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亲属。

办理材料

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式样见附件一)。

2、申请人身份证明。内地居民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4、工作单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见。

5、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受雇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还须提交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

(4)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其中,在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学,须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在澳门就业,须交验经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核准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办理流程

(一)审批部门

地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或者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授权的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以对内地居民赴香港或者澳门的申请做出审批决定。

(二)审批内容

1、审核。申请材料是否真实、齐备及符合规定形式,申请人是否属于登记备案人员、是否属于法定不准出境人员、是否属于限制赴香港或者澳门人员、是否有其他不予批准的情形。认为有疑问的,应当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

2、异地核查。(1)内地居民符合本规范规定异地申请商务签注的,由受理审批的地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向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地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传真进行核查。 (2)内地居民通过劳务经营公司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由受理审批的地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向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地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传真进行核查,或者由劳务经营公司代为提交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原内地工作单位出具的意见。核查内容包括:申请人是否曾申领过往来港澳通行证、是否属于登记备案人员、是否属于法定不准出境人员、是否有其他不予批准情形。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地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在收到《异地申请往来港澳地区核查函》(式样见附件二)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传真回复发函部门,在规定时限内不回复,视为同意。

3、特殊情形。被限制赴香港或者澳门人员,如其有探望危重病人、奔丧等特殊情形,确需赴香港或者澳门,由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报我局备案,并在批准后2个工作日内将被限制人员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签注种类、批准事由)通报香港入境事务处或者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

4、审批人员审核申请材料后,根据受理审核情况,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赴香港或者澳门。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式样见附件三)。

临夏港澳通行证预约网址https://s.nia.gov.cn/mps/main.html

临夏港澳通行证网上预约指南

临夏电子港澳通行证自助通关须知

办理时限及费用

工作时限

(一)受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的制作。

(二)申请人已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签注的制作。

(三)对于赴香港或者澳门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丧等特殊情况急需赴香港或者澳门的申请,按照急事急办的工作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四)异地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限内。

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 80元/证

签注:

1.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

2.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件;

3.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件;

4.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效签注240元/件;

办理地点

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须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但下列情形除外:

1、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须由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2、内地居民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须由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地级以上(含地级,下同)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3、军人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由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4、内地居民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可以由其原逗留签注受理审批部门或者广东省公安厅深圳出入境签证办事处(以下简称深圳签证办)受理。

5、内地居民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逗留签注,在澳门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或者申请赴香港其他签注,可以由其原逗留签注受理审批部门或者广东省公安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以下简称珠海签证办)受理。

临夏市港澳通行证办理地点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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